连续6年财务造假[苹果7什么时候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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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財經4月11日訊昨日晚間,上實發展(600748)(600748.SH)發佈公告稱,2024年4月10日,公司收到證監會上海監管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根據公告,上實發展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一、未及時披露預計經營業績發生虧損
上實發展不晚於2021年12月15日知悉其可能因控股子公司上海上實龍創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應收類賬款存在不可收回等風險而發生經營業績虧損。上實發展應依據相關規定及時披露上述重大事件,但其直至2022年1月12日纔在臨時公告中披露上述事項。
二、未及時披露訂立重要合同
2020年9月,上實發展、上實發展全資子公司上海高陽賓館有限公司與上海市虹口區土地發展簽訂《東大名路815號(部分)、879號國有土地使用權收購框架協議》,初步約定土地收儲範圍等事宜,收儲補償總價暫估爲9.3億元,產生利潤金額爲9.03億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利潤總額(調整前爲13.44億元)的67.19%。上述各方不晚於2020年9月9日完成收儲框架協議的用印蓋章。上實發展應依據相關規定及時披露上述框架協議簽署事項,但其未按規定及時披露。
三、2016年至2021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2016年至2021年度,上實發展控股子公司上實龍創時任董事長曹文龍,組織、授意、默許相關人員通過虛構合同、虛增業務實施進度、實施空轉自循環貿易以及參與軍民融合貿易等方式虛增上實龍創2016年至2021年度收入、利潤金額,導致上實發展2016年至2021年度財務報表存在虛假記載,合計虛增收入47.22億元、虛增利潤總額6.14億元。
同時,上實龍創財務行爲導致上實發展2017年年度報告少計商譽減值2.2億元,占上實發展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18.31%;導致上實發展2021年年度報告少計提壞賬準備8.09億元,占上實發展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52.36%。
上海證監局決定:對上實發展給予警告,並處以850萬元罰款。對時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長曾明給予警告,並處以400萬元罰款。對時任總裁徐曉冰給予警告,並處以210萬元罰款。對時任總裁唐鈞給予警告,並處以210萬元罰款。對時任副總裁、財務總監袁紀行給予警告,並處以300萬元罰款。對時任副總裁汪良俊給予警告,並處以100萬元罰款。對時任副總裁郭偉民給予警告,並處以75萬元罰款。
息顯示,上實發展主營業務是房地產開發經營。3月26日,上實發展發佈業績報告,2023年營業收入98.55億元,同比增長87.79%,歸母淨利潤1.29億元,同比增長5.19%。剔除非經常性損益,公司2023年扣非淨利潤虧損1.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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