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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重疾,也被稱爲重大疾病豁免保險費,是一種保險條款,它規定在被保險人或投保人被診斷出符合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後,保險公司將不再收取後續的保險費。儘管如此,保險合同仍然有效,被保險人或投保人可以繼續享受保險合同的保障。 豁免重疾主要有兩種形式:被保險人豁免和投保人豁免。被保險人豁免通常適用於多次賠付的重疾產品。當被保險人首次被診斷出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並獲得賠付後,他們無需再支付剩餘的保費,但保單仍然有效。而投保人豁免則適用於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爲不同人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單獨添加一箇投保人豁免條款。當投保人被診斷出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後,保單無需繼續繳費,但被保險人的保障仍然有效。 豁免重疾條款在重疾險中非常有用,它能在關鍵時刻爲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提供經濟上的支持,確保他們不會因爲疾病而陷入財務困境。同時,它也有助於增強保險產品的吸引力,使得更多的人願意購買和持有重疾險。 然而,不同的保險產品可能對豁免重疾的定義和具體條款有所不同。因此,在購買重疾險時,應仔細閱讀保險合同,瞭解豁免重疾的具體條件和範圍。此外,還需要注意一些保險產品可能不包含豁免重疾條款,或者需要額外購買才能獲得這一保障。因此,在選擇保險產品時,應根據個人需求和實際情況進行綜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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